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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一杯米单一千五

作者:陆耀玲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2076

“一杯米单一千五,还受到了处分,丢人啊!真是悔不当初……”


今年初,我作为昌明乡纪检专干,跟随乡纪委书记到昌明乡良泮村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在村委二楼会议室见到了冯某。


“请说一下你的个人基本情况。”


“我自2021年1月至今,任良泮村良海屯、谷肥屯联合党支部书记,是昌明乡第十五届党代表……”


对于冯某的话,我们有些惊讶,因为我们收到的线索,他是农村党员,没想到还有这两层身份。猛然抬头一看,任职牌就挂在他身后的墙上,这场景莫名有些尴尬。


经了解,2022年8月的一日,冯某和几个朋友在街上一同用午餐,席间喝了一杯米单酒。而后,他怀着侥幸心理,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返家,途中遇到交警查酒驾。经检测,他的酒精含量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当场被扣下。


“后来你是怎么回家的?家人去接吗?”


“走路回去的,没好意思和家人说。后来去交罚款,行政处罚单上显示我酒驾、未悬挂车牌号、无证驾驶,要交1500元罚金。”


听到这里,我们又气又无奈,查酒驾的地点距离冯某家有好几公里的路,走回家得够呛。1500元,差不多是我们半个月的工资了,更何况对于一个以务农为主的农村党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话没少宣传强调,为什么置若罔闻、抱有侥幸心理?


经查,冯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牌号的机动车上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3年4月,冯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吸取教训,积极整改,坚决杜绝再次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也希望党员同志们能够以我为鉴,时刻绷紧严守党纪国法这根弦,拒绝酒驾醉驾,做遵纪守法好党员、好公民。”冯某作出诚恳检讨。


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仅触犯党纪国法,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形象,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对自己家庭的不负责。


党纪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国法是党员干部必须永远坚守的行为底线。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党性修养,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遵纪守法,安全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