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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大新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完成

来源: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1272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中旬至6月底,十五届大新县委第六轮巡察对县民政局党组、县财政局党组、县审计局党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投资促进局、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五山乡党委、昌明乡党委、龙门乡党委及所辖行政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截至2024年7月31日,县委各巡察组全部完成现场反馈工作。

反馈会上,县委各巡察组全面反馈了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存在的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并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会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好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民政局党组: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常态化长效机制尚未健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存在差距,理论武装抓得不够实,民生保障存在短板,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推动民政领域改革不够深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欠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责任不够到位,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党建基础薄弱,落实管人用人制度存在短板。

县财政局党组: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严实,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力度不够,投资评审协审机构的监管责任落实有不足,会计管理意识不够牢固,非税收入的监督和稽查落实仍有一定差距,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指导不够到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监管不够严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够严实,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三会一课”落实不够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谨,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有不足。

县审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指导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有一定差距,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工作存在不足,落实科技强审存在短板,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有差距,审计反腐“利剑”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务管理不够到位,单位租赁住房管理存在短板,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协调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隐患,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不足,药品安全监管乏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有不足,智慧农贸市场未有效发挥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对“两新”党组织指导不足,党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党建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县投资促进局: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新形势下统筹谋划投资促进工作不够主动,推进投资促进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力度不够,招商引资效果不佳,引资项目结构不够优化,委托招商未达预期成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警示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党建工作不够严实,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文风会风不严不实。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整改责任扛得不牢,落实整改不够到位;推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用力不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不够,提振中医药改革不到位,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不足,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短板,计生奖扶资金管理有漏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推进清廉大新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压力传导有不足,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工作作风不扎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够有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干部队伍管理存在不足,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用力不够。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重点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整改日常监督不到位;学习贯彻党的卫生健康理念有差距,推动流行病免疫规划工作不够有力,传染病防治存在薄弱环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所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抓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落实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融合仍有不足。

五山乡党委: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常态化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协调解决民生问题不够尽心尽力,助推村集体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不够有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主动作为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履行监督责任打折扣,“一把手”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严谨,村屯财务监督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建标杆示范点建设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够有力。

五山乡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没有建立;村“两委”班子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履职能力不够强,服务群众宗旨意识不牢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弱,社会效益发挥不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开展日常警示教育有短板,基层民主监督能力不强,村屯财务管理不到位,村“两委”领取补助不规范;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村“两委”干部履职不到位,后备干部后继乏力。

昌明乡党委: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对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不到位,重大风险防范存在短板,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够扎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积极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

昌明乡党委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到位;学习重形式轻效果,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不足,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村级纪检监察小组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村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党建工作重视不足,“三会一课”执行不够到位,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对屯级党支部的管理不够到位。

龙门乡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依然存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惠民政策落实有偏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党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纪检监察执纪监督不够有力,财经纪律抓而不严,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党委职能弱化,抓班子带队伍不够有力,党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领导农村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对村干部的管理和使用不够严谨。

龙门乡党委所辖村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党总支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田长制、林长制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落实惠民利农政策有偏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决策民主化、村务公开化有不足,村级监督职能弱化,对屯级资金指导监督不到位;抓基层党建不够扎实,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此外,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