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一、内设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工作。
(二)干部监督管理室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四)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以及其他应该受理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六)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办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履行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直接进行审查调查。
(八)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二、派驻(出)机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三、直属单位
大新县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服务中心